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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盖戳未实寄的邮政用品能否参展?

帅哥哟,离线,有人找我吗?
邮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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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10良渚玉琮白片 0。6元/枚 ,20枚起.全部挂号,购品请付4元挂号费.  发帖心情 Post By:2003/8/30 17:19:20 [只看该作者]

  我国专题邮界流传这样一种“规定”:盖过邮戳,但未经过邮局实寄的邮政用品,不能 参展。我们不妨回顾一下现行的《FIP专题展品准则》(FIP Guidelines for Thematic Exhibits,1985通过、1992年修订、1995年生效)英文文本。第四条第5款对邮政用品的展示方法作如下阐述:      Postal stationery can be shown mint or used, according to their philatelic importance and to the taste of the exhibitor. They must not be cut. Furthermore, the "windowing" of stationery items should be strictly limited to very common items selected because of their cancel- lation and should never be used when the item is shown because of its imprint and/or side illustration.      这段话由三句话组成。第一句,译为“参展者可以根据邮政用品的集邮重要性和自己的鉴赏能力展出全新或使用过的邮政用品”。这句话指出展示邮政用品上的专题信息,包含邮资图和附加图案(左图、背图、邮简内页图等)应选用全新的或者实寄过的,可以认为不选用盖了戳但未经过实寄的品种。      第二句比较简单,译作“邮政用品不能被剪切”,即不能将邮政用品作为剪片展出。      第三句译为“此外,开天窗展示邮政用品应严格限制,限于展示邮政用品上的邮戳,而所选取的邮政用品可以非常一般;当邮政用品的邮资图和(或)附加图案被展出时,决不要 使用开天窗的办法。”      由此可见,一件未经过实寄的盖戳邮资封片,如果盖销邮资图的邮戳具有组集所必需的专题信息,这件邮资封片就可以用开天窗的方式展出。“严格限制”是指将邮政用品开天窗展示的内容严格限制在邮戳的范围内,并非展示邮政用品本身的图案,也不是限制一部展品中开天窗的数量。“邮政用品非常一般”告诉我们,邮戳反映的内容与邮政用品邮资图反映 的内容可以不存在内在的联系,两者主题不必要一致。      综上所述,盖戳未实寄的邮政用品,如果邮戳与专题有关,便可以参加FIP邮展;如果 邮戳没有专题信息,则不能参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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