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戳,请看:
文化大革命期间,当时韶山作为湘潭县的一个人民公社,仅有一个邮电支局。(附图为1967年1月3日八角形毛主席旧居戳)
1966年12月18日,湖南省邮电管理局362号文《关于启用韶山特殊邮政日戳的通知》批准湘潭邮电局应急刻制“毛泽东旧居”图案的八角形邮戳,通知附发了编号1——5号戳的戳样,并规定1、5号戳用于邮政营业,2号戳用于封发,3号戳用于电信营业、4号戳用于邮政汇款。1967年1月1日,这种戳全面投入使用。而原有的其他戳即停用。新戳启用后,还是难以适应业务需要,以后增刻到20具。
这种戳一直沿用到1975年6月30日止。
1970年1月1日,韶山邮电支局又使用了另一种中用于电信业务的毛泽东旧居图案的八角形日戳,与第一种戳相比,没有了戳名,增加了“湖南”和“电信”字样(附图)
(上海集邮2005年5期40页江苏 屠富强文)
非风景日戳。由于一些邮政部门不熟悉或不按部颁标准办事,一些媒介的误导,再加上收集者的模糊认识,常常发生将非风景口戳当作风景日戳来收集。从部颁风景日戳标准中,我们可以概括出风景日戳的三要素,即有风景图案和名称、有可更换的日期字钉和有风景所在地的地名。简言之,具备这三要素,就是风景日戳,不具备三要素,就不是风景日戳。如韶山邮政部门从1967年1月1日至1975年6月30日启用的一批“毛主席旧居”八角戳,人们习惯将它们都称为风景日戳,但这一段时期内启用的“毛主席旧居”戳,并非都属风景日戳范畴。1969年10月1日韶山邮电局启用的“瞻仰毛主席旧居纪念”带飘带圆形戳(图1),此戳虽有毛主席故居风景图案,但风景名称不是“毛主席旧居”,而是“瞻仰毛主席旧居纪念”,这样的语句是不能构成风景名称的,从戳形来看,也不是同一时期韶山所采用的八角形,这枚戳不是风景日戳,类似于纪念邮戳。1985年12月乞6日,为纪念毛泽东同志诞辰92周年,韶山邮电局集邮台启用“毛泽东同志故居参观纪念”八角戳(图2),戳上部为毛主席故居风景图案,但图案下不是“毛主席旧居”风景名称,而是“毛泽东同志故居参观纪念”文字,其戳名和使用地点都显示了它是一枚纪念邮戳。1986年1月5日,韶山邮电局又启用“毛泽东同志故居参观纪念”八角戳(图3),戳上部为毛主席故居风景图案,图案下是“毛泽东同志故居参观纪念”文字,戳下部是地名,“韶山冲邮电支局”,显然这也是一枚纪念邮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