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26信箱”专用邮资信封,是本人对原邮电部调查回函专用邮资信封的简称(以下称其为“526封”)。它是1996年产生的一种特殊用途的邮政用品,其连续使用时间长达6年,到2002年停用。
“526封”的面世,为我国邮资信封家族增添了一位新成员,成为一些集邮者收集、研究的新邮品。然而由于“526封”身份特殊,使用范围有限,存世量很少,所以一般集邮者很难见到和收藏到它,更不了解其内情。本人对“526封”进行了不间断的追寻,获取了大量的实物资料和相关数据,保留了一份比较完整的史料,现加以整理发表,试图揭开其神秘的面纱,供邮友们参考。
一、引言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我国经济发展的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即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式转向集约型。这两个转变都强调了市场、用户的评价和选择。1996年5月28日,中国质量管理协会、国家技术监督局、内贸部、邮电部、中国轻工总会等8个部门联合发出了《关于实施“用户满意工程”的通知》和倡议书,对开展“用户满意工程”活动提出了具体要求和措施,其中一项内容就是对一些产品的质量和一些部门的服务质量开展全国性的用户满意度调查。
早在1995年,原邮电部就在全国邮电管理局长会议上提出了改善邮电服务和开展“树邮电新风,创优质服务”活动,并下达了邮电服务质量考核办法。据此,邮政总局于1995年向全国寄发了邮政通信服务质量征询函近9万件,回收1.1万件。当时社会上对电话装机、服务质量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为了掌握这一方面的问题,帮助邮电部门改进电话服务工作,在原邮电部的协助下,以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的名义向全国部分大中城市发出了“电话装机服务质量用户评价调查表”,调查项目包括5大项、3小项(图①)。表的背面对调查内容做了详细说明,并公布了对回收的有效调查表进行抽奖活动的办法、奖品等级、抽奖时间(图②)。调查表、发函信封(2号封)、回函信封(1号封)均由邮电部印制(这两种信封各印10.4万枚),分发给各省、市邮管局,由各邮管局将调查表装入1号封内,贴上邮票,再套入2号封寄给被调查的用户(2号封上有的贴邮票,有的使用邮资已付日戳,图③④)。用户直接将回函寄给中国质量管理协会用户委员会(图⑤⑥)。各省、市邮管局于1995年六七月份共发出调查函10万件,回收率超过20%。调查结果反馈给原邮电部。这次调查所用的调查表、信封(包括实寄封)几乎全部销毁,本人追寻到不足10件(套),可谓凤毛麟角。这次社会调查为邮电系统开展全国满意度调查拉开了序幕、奠定了基础。其调查方式、方法一直沿用了多年。
二、“526封”的诞生
原邮电部1996年以邮电部字317号文发出“关于下达部对省第四轮经营责任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决定从1996年起,对用户评价征询函的发放、回收和统计工作由中国邮电企业管理协会负责。据此,中国邮电企业管理协会秘书处于1996年3月5日制定了“1996邮电通信企业服务质量用户评价考核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考核方案”),经原邮电部领导批准,印发全国执行。“考核方案”包括:
1.考核指标的设置及评分办法。内有邮政、电信服务质量的考评内容(分别为5项、8项)、评价等级。
2.调查的范围和调查函的发放、回收、统计。调查对象包括省会、计划单列市、地市和部分县的用户;邮政和电信分别进行。调查函的发放:1996年计划发函41.6万件,其中邮政、电信各占50%。根据各省业务量分为三类,一类省发函2万,共13个省;二类省发函1.2万,共10个省;三类省发函0.4万至0.6万,共7个省,预期回收率为20%(图⑦)。用户调查函以中国邮电企业管理协会“通信服务质量调查评价中心”的名义统一寄发。从1996年第二季度开始按比例均衡发出,10月底发放完毕。
为了提高调查函的回收率,拟每年搞一次幸运抽奖活动,于每年年底进行(图⑧)。“考核方案”最后规定:“为简化手续,提高工作效率,调查函的发函采用邮资总付办法。启动资金和每年日常费用由部财务司拨给专项经费。”这份文件明确了以后“526封”的发放范围、数量、时间及回收率,特别讲明它是由邮电部统一印制、寄发的邮电调查回函专用邮资信封。它是打开“526封”神秘大门的钥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