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框展品经过了FIP多年“试验”之后,如今日臻完善,特别是在去年还公布了《FIP一框展品评审专用规则(第一稿)》(以下简称《规则》),从而为我们统一认识一框展品提供了基础,同时也使编组和评审一框展品有了依据。在该《规则》的“前言”中明确指出:
“一框展品的目的和思路就是打算鼓励新参展者,以及为参展老手提供在某些主题或专题上编组展品的机会,而这些主题或专题又不可能在比一框更大的规模上处理好。
依照它们在其结构中所显示出的一个国家的集邮的或民族的文化,一框展品及其构成可以来自FIP竞赛性类别的任何一类(包括开放类、社会集邮类)。”
从中我们可以了解到FIP对一框展品的两点基本构思:
1. 一框展品选题(其“主题或专题”)的规模大小要适合于一框(16张贴片)展出面积的拓展(处理)。这一点在该《规则》的第二条中也进一步作出了说明:
“虽然一框展品的规模小,但‘处理和重要性’的深度则要尽可能的完整、全面”
2. 一框展品实际上就像青少年集邮类那样是一个综合性的类别,其组集的模式可以利用现有FIP竞赛性类别中的任何一个类别所确定的原则,甚至还包括了FIP在不久的将来会正式出台的“开放类”和“社会集邮类”。对此,《规则》在第三条中作出了以下的进一步说明:
“由下列FIP竞赛性类别之专用规则所界定的那些原则也完全适用于一框展品:传统集邮类、邮政历史类、邮政用品类、专题集邮类、航空集邮类、航天集邮类、极限集邮类以及印花类(青少年集邮类是一个例外)。”
从中我们可以看出,虽说是一框展品可以包括FIP“任何一类”,但实际上青少年集邮类,锦标赛类以及集邮文献类应例外。可是当前在不少的国内邮展上还是有一框的青少年集邮展品参加竞赛,这是不符合上述《规则》要求的。
除了一框展品的规模要比5框或8框展品小了许多之外,它还应具有哪些不同于其他类别展品的特点呢?《规则》明确地告诉了我们以下两条:
1. 要显示出“一个国家的集邮的或民族的文化”。
这是不是在中国2003第16届亚洲国际邮展上《T46“猴”》这部展品能一举获得“开放类一框展品金牌”的原因之一呢?!由此可见我们中国参展者是不是不应选择“贝多芬”、“欧洲建筑”、“熊猫”等已在全世界产生了影响的“主题或专题”,并按照《规则》要求去努力拓展出一部部有竞争力的一框展品呢?
2. 一框展品“应把重点放在知识、外观和拓展上”(参见《规则》第三条)。
《规则》的这项要求言外之意是否就是其重点不在“重要性”及传统的“珍罕性”上,从而为新参展者的“入门”提供了方便呢?一框展品要求其“外观”“从第一片至最后一片都能引起观众的注意”;要求它能增加知识的含量以及提供出别人还不了解或全新的“信息”,且具有一定的“教育意义”。
3.“处理”的“深度要尽可能的完整、全面。
这也就是说:“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即根据展品所说“章节”的集邮价值和拓展“故事”的重要性,来“均衡”地对待不同的“章节”。不能手上的素材多,该“章节”的规模就大,而一时还没有足够素材的“章节”,尽管很重要,也不能“完整、全面”地展示出来。
这里所谓的“完整”绝不是面面俱到,而是对在选题范围内的那些具有重要集邮价值的素材要一应俱全;“故事”的拓展不但要有头有尾,而且要“有话则长,无话则短”,表现出内容的高潮,这才能在一框之内展示出一个完整的主题。
《规则》为了更好地切合一框展品的上述特点,提出了以下几项“追加的辅助标准”: